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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大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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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教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
日期:2023-05-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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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举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活动,共授予全国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山东省获评6个,鲁东大学教务处是山东省高校唯一获评单位。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明确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新征程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的战略性部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助力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打造工作特色,形成了语言文字工作创新“鲁大模式”。(教务处 撰稿:陈蕾 刘冠豪 编审: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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